桦川县地处三江平原西部、松花江下游南岸,东经130°16′-131°34′,北纬46°34′-47°14′。界邻五县两市、东与富锦市相邻,西与佳木斯市接毗;南与集贤、桦南两县相连;北与汤原、萝北、绥滨三县隔江相望。境内辖省属国营农场二个(江川农场、宝山农场),县属国营农林牧场七个,十二个乡(镇),157个村屯,境内汉族人口居多,有朝鲜、回、蒙、满、赫哲族等十三个少数民族,有一个朝鲜民族乡。境内辖区总面积2,028平方公里,总人口二十万、耕地140万亩。总户数64,000户,农户37,690户,农业人口145,760人。全县地势西南高,东北低,山地少,平原广,一般海拔60-70米。桦川年平均气温2.5°C,1月平均气温-24.4°C,7月平均气温22.5°C,年降水量476毫米,无霜期133天。
桦川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